中新网2月15日电 日本政府准备从2007年开始部署导弹防御系统(MD),总投资将达1万亿日元以上。日本共同社今天发表分析文章认为,这套系统多大程度上可以信赖、又多大程度上可以确保国民的安全,还是未知数。
两阶段方式
日本决定导入的导弹防御系统分两个阶段拦截对方的弹道导弹。首先是从宙斯盾舰发射海上配备型迎击导弹(SM3)迎击弹道导弹,如果不能完全拦截,则由地上的第三代“爱国者”导弹(PAC3)击毁漏网的导弹。
其基本机制是,宙斯盾舰的舰载雷达或地上配备的雷达捕捉到敌方的弹道导弹发射以后,预测其发射角度、速度和落地点。在对数据做出分析后迅速发往防卫厅,接到命令后即发射迎击导弹。
鉴于朝鲜发射“芦洞”和“大浦洞”导弹,日本从1999年开始,和美国合作进行了海上配备型MD的技术研究,预计不久将进入开发和生产阶段。与此同时,政府决定2003年12月购入美制SM3和PAC3。从07年开始将先行配备美国制迎击导弹。将来再配备共同研发中的“未来型”。
“保护伞”的局限
许多人对此系统的有效性表示怀疑。要直接命中以每秒数公里的速度飞来的弹头,命中难度本来就很高,如果导弹再放出诱饵导弹,迎击的命中率就更低。美国从2002年到2003年进行的海上配备型的迎击试验中,据称5次命中了4次,但也有人说“设置了易于击中目标的条件”。
防卫厅强调,只要配备两只宙斯盾舰,就能够覆盖日本全土。但问题是PAC3的迎击范围仅局限于方圆10数公里的地域。防卫厅也承认,“只能优先防卫政治、经济的中枢部”。导弹防御系统不能成为全体国民的“保护伞”。
防卫厅干部指出,“我们十分清楚导弹防御系统不可能24小时护卫日本全土。但一旦配备该系统就有一种威慑力”,强调配备该系统的目的在于威慑效果。
法律上的问题
要配备该系统,还面临着法律上的问题。日本政府将在本次国会提出自卫队法修正案,以期为该系统的配备提供法律根据。但难题在于,从对方导弹发射到导弹落地之间的10分钟的时间内,如何贯彻文职官员统治军队原则。
日本政府基本上把发射迎击导弹视为交战状态的防卫行动。修正案在防卫行动之外,又新增了敌对国攻击日本意图不明显时的两种情景下应采取的措施,(1)有发射导弹的征兆,导弹有可能飞向日本;(2)没有征兆时的紧急情况。
在第一种情景下,日本防卫厅长官就宙斯盾舰的出动,向首相报告。首相授予长官迎击的权力。一旦对方发射导弹,现场指挥官就指挥迎击。在第二种情景下,防卫厅长官依照预先制定的“紧急处理纲要”,不需要再得到首相的授权,依现场指挥员的判断就可以发射迎击导弹。
另一个问题是,日本要不要击毁飞向其他国家的导弹?弹道导弹在发射初期的“增压”阶段结束、飞出大气圈的时候,从其飞行角度和速度可以判断出落地点。例如,朝鲜如果向美国本土发射导弹,导弹不经过日本。但如果向夏威夷或关岛发射,因为通过日本的东北地区和西部上空,从物理条件上说,有可能将导弹击落。但日本政府认为,这种情况发射迎击导弹与日本宪法上所禁止的集团自卫权相抵触。可以预见美国将会对此表达不满。(据共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