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4日电 联想集团收购IBM公司人电脑业务日前遇到来自美国政府有关部门的阻力,令许多人担心这起中国公司走向世界的巨额商业收购能否顺利实施。
《华盛顿观察》周刊撰文分析称,美国难以预测的政治因素决定了这起并购案的命运,尽管美国商业人士对并购前景谨慎乐观。
联想收购IBM波澜再起
1月25日,三位美国共和党众议员联名向斯诺写信,要求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联想对IBM公司个人电脑业务的交易进行调查。三位议员认为该并购交易有可能导致中国政府从中获得先进技术与公司资产、从而获得那些被美国政府控制不许出口给中国的技术,同时,中国政府还能够通过执行一些涉及个人电脑的美国政府合同向美国政府政府部门提供电脑。
他们在信中称由于事态严重,而且该交易公布之时美国美国国会正处于休会期间,所以国会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对其进行评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决定将对该并购进行为期45天的调查。
专家和业内者喊“不”
“虽然美国政府开始调查,但却不大可能会阻止该交易的进行,”马里兰大学史密斯商学院的汉克·卢卡斯教授说。
“由于并购完成后,联想在个人电脑市场所占的份额要远少于戴尔公司的惠普公司,政府在反垄断方面没有反对这起交易的理由,”卢卡斯教授说。“美国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在这方面对这起交易予以放行。”
他认为美国国家安全将会受到威胁的说法也不大有说服力,因为个人电脑已经成为了一项以加工组装为主的产业,其核心技术主要是中央处理器的设计与制造,与产业链遍布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电脑的组装与生产与关。
与卢卡斯的看法一致,美国业界也大多认为该指控不合理,IBM在事先也没有想到出售个人电脑这一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部门会造成这么大的问题。
代表美国跨国公司利益的美国对外贸易委员会的主席比尔·莱因希表示他不认为联想将通过该并购从IBM那里获得关键技术的理由站得住脚,因为“将要转让的只是那些全世界哪里就有的个人电脑技术”。
难以预测的政治因素
“我不是政客”,卢卡斯教授说,“考虑到华盛顿目前政策中的偏执,以及那种认为‘你要么是跟我们走,要么就是跟我们对着干’的外交政策,几乎所有的商业交易都会受到仔细的审查。”
虽然认为没有必要对这起并购进行以国家安全为理由的调查,但卢卡斯教授承认政治上的考虑是他所不能预测的。
对于布什政府来说,这三位上书的议员都是他们得罪不起的。提出调查要求的三名议员都是国会中的重量级人物,他们是众议院军事委员会主席邓肯·亨特、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亨利·海德和众议院小企业委员会主席唐·曼祖洛。海德的反对意见尤其重要,因为他主管美国的出口管制事务,在该领域具有相当大的权限与影响。
有相当多的人认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在政治上得分,通过反对这项交易,来迎合那些不喜欢这起交易的选民。
但也有许多人认为这几位议员的担忧是有根据的,连美国对外贸易委员会的莱因希也不怀疑他们是认真的,说“这些议员具有正直的品格。我觉得他们是真的认为这里有问题。享特议员从来毫不掩饰地反对向中国输出技术。”
在一些如“自由共和国”这样的保守的共和党人网站上,可以看到虽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向中国输出个人电脑技术会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但反对这项交易的人却是大有人在。
一旦交易受阻,联想损失更大
当谈到如果一旦交易受阻,交易双方哪一方会受到更大的损失时。卢卡斯教授认为如果这种情况一旦发生,无论是联想还是IBM都是输家,但联想受到的打击可能会更大,因为IBM出售其个人电脑业务的意图已经是尽人皆知,如果联想做不成这笔交易,IBM大可再重新找一家买主而已。
虽然IBM的个人电脑部门长期亏损,但总是有人会被潜在的机会而吸引。用他的话说,就是“我觉得总会前景感到乐观的人会愿意去试一下”,而历史上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某个大公司因为长期亏损而不得不出售的部门在新的管理层领导下通过重组,最终凤凰涅磐,起死回生。
对于联想,虽然投资者不看好该交易,从而使联想的股票在交易面临美国国外投资委员会调查的消息传出后反而上扬,但联想的战略设想仍是希望能够借助IBM在品牌、研发与渠道方面的优势开拓国际市场,突破自身发展的瓶颈。如果交易告吹,短期内联想很难再有这样的机会。
前景谨慎乐观
基于以上所述的种种原因,商界人士对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将要进行的调查的结果表示乐观,认为虽然调查会延缓交易的进行,但这笔交易最终会得到政府的批准放行。而联想对于该交易势在必得的迫切需要也使美国政府有与之谈判的筹码。
美国政府很可能会对该交易进行一些干涉,在保证并购能够继续进行的前提下,减少可以被用来反对该交易的口实,如以保护美国国家安全为名,限制联想得到IBM的研发部门,尤其是设在北卡罗莱纳州的开发笔记本电脑电池的IBM研究机构,因为高性能的笔记本电脑电池是各国军方都极为需要的高科技产品。
背景资料:
美国1950年制定并于1988年修订的《美国国防产品法》中的“Exon-Florio条款”授权美国总统延缓和制止任何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的外国公司对美国企业并购交易。
1975年,基于这条法律,美国政府成立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这一跨政府部门的机构,负责审查任何外国公司对美国企业的收购交易。该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来自国土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商务部和国防部等十二个政府部门的代表,其主席为财政部长斯诺。
调查是秘密进行的,其结果将直接呈报给总统。交易是否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判断标准主要是看是否有充分证据表明交易的外国主体在交易达成后威胁到美国国家安全,或者有没有足够和适当的权限来保护美国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