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4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月3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裁定维持罗平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贺某、张某、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的一审判决。
去年6月8日高考结束后,罗平县的贺某、张某和刘某为摆脱连续几日高考的紧张情绪,3人商议后决定去“玩小姐”。
当晚,3人携带钢刀到罗平县某美发廊,由贺某、刘某将被害人周某骗出发廊后,用钢刀架在周某脖子上,将周挟持到某单位生活小区门口,随后赶到的张某一起将周强行带到附近的荒草地进行轮奸。事后,张某、贺某将被害人又带到一私人旅社进行奸淫。(区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