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对于中国中长期经济增长,人们不乏信心,问题在于股市的基础性制度架构。因此,目前,政府应该通盘考虑,解决长期纠缠中国股市的根本性制度问题
股市已经到了最危急的时刻。1月20日,上证指数更是跌破1200点这一心理底线,直探1189点这一8年来的新低,股市出现惶恐情绪。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5年1月24日起将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2‰下调为1‰。这是又一项落实“国九条”关于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的举措。在此之前,政府已经下调了证券期货交易所以及证券期货公司营业税。
不过,新浪财经频道随后进行的调查显示,42.26%的股民认为,印花税税率下调对股市影响不大。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目前,市场资金流向已经发生根本性流转,大量投资者已经选择了不交易,降不降税又有何区别?况且,印花税本身也只在中小投资者投资成本中占很小比例,对于目前救市影响不大。
市场目前眼巴巴等着政府出台更多利好政策救市。然而,即使政府出台权宜的救市措施,效果也不会太好。
假如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框架本身是比较合理的,只是由于外部冲击而临时出现麻烦,则管理层的临时性救市政策,当可收到一定效果,因为市场具有较正常的政策反应机制。然而,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源于股市内在的制度问题,政策救市或者刺激一时,但并不能自动地使市场走向自我良性循环的轨道。
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是:近几年来,政府的临时性救市措施的效应似乎一直在递减。短暂的繁荣之后,随之而来的则是更深的下跌。任何短线的救市措施,都很难坚定长期投资的信心。而长期投资的信心,只能来自于对实体经济增长的信心,及对股市基础制度的信心。
对于中国中长期经济增长,人们不乏信心,问题在于股市的基础性制度架构。因此,所有评论家都同意,目前,政府应该通盘考虑,解决股市的根本性制度问题,诚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说,需要构建一个稳定增长的制度保障。
管理层其实也一直在进行制度改革,比如推行保荐人制度,又出台IPO询价制度。但这些改革,仍然属于技术层面的修修补补。而在基础性制度扭曲的情况下,技术层面的解决方案也同样会被扭曲。
由于中国股市不是市场自发生成的,而是政府所创立的,因而,股市的基础性制度,直接取决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一开始,股市就被政府视为为国有企业融资的渠道。这本身扭曲了股市的功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对企业上市实行了严格的管制,上市的标准由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确定,具体哪家企业可以上市,也由证监会审批。为了给国有企业融资,而又继续保持国有股的主导地位,因而,就形成了目前市场评论家讨论最多的是股权分置问题,大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生来就处于不平等状态。这被普遍认为是急需解决的根本问题。
不过,去年年初就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九条)早已经提出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稳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股份中尚不能上市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令人遗憾的是,一年多来,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上,似乎没有什么进展。
因此,不少评论家呼吁决策层拿出“大智慧”,解决长期纠缠中国股市的基础性制度问题。对于政府来说,大智慧就意味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市场的控制和干预,让市场按照自己内在的逻辑来运行,这样,人们就不会把市场的错误及由此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归咎于政府。
为此,可能需要调整证监部门的权力,减少政府权力对市场的扭曲,让证监部门真正成为一个按照法律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监管机构。比如,可能需要改革上市制度,将上市审核权交给证券交易所。
大智慧还意味着,政府平等地对待市场中的所有参与主体。对政府来说,不管是国有股还是流通股,不管是国有证券公司,还是中小投资者,都是平等的市场参与者,政府对它们提供同样的法律保护,而对任何人的违法违规活动,也同样严惩不贷 而目前,政府的市场监管却存在一定问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欺诈投资者,大股东胡作非为的事情所在多有,却没有几人受到制裁。甚至对于中小投资者追索赔偿的起诉,司法机构也退避三舍。正是这样不公道的监管,让中小投资者丧失信心。
过去三年间,在中国经济相当繁荣的背景下,股市却飞流直跌1000多点。这一残酷的事实证明,到了痛下决心根除痼疾的时候了。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