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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通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和谐社会

2005年02月03日 07:59

  中新社太原二月二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近日在山西省考察工作时指出,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新的贡献。

  王兆国在山西考察期间强调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局面,必须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要创新工会的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和分层指导,把广大职工更好地组织到的工会中来,努力建设一支强大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要建立健全工会领导下的职工维权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积极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王兆国强调指出,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积极开展“创争”活动和各种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发挥创造性、发展先进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今年一月三十日至二月一日,王兆国在山西省委书记田成平、省长张宝顺等陪同下先后深入大同、太原等地的煤矿、企业、街道社区和困难职工家庭走访慰问,看望李双良等全国劳模,并与山西省领导、工会干部以及部分劳模进行座谈。(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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