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二月一日电(何晓聪)记者从此间正在召开的河南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对二00四年发生的二十七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已处理了结。二百八十八名责任人员分别受到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等处罚。
据了解,二00四年河南省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三万九千二百四十二起。与二00三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了一成多。
在已结案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中,责任追究二百八十八人,包括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七十五人,行政处分一百三十人,党纪处分二十人。其中,各级官员四十七人,企业负责人五人。对六十七起瞒报事故进行了查处,其中十七起煤矿瞒报事故的相关人员被依法从重处理。
据河南省安委会官员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该省明确要求各地在事故发生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必须立即上报,其中一次死亡两人以下的事故要在二十四小时内逐级报至省安监部门;一次死亡三到九人的事故要在十二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安监局调度中心;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事故要在六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安监局调度中心。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省安委会还将对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