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报道:曾俊华发表署名文章:披露数码港策划及落实过程 (2005-01-26 10:38:34)
中新网1月2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今日发表第二篇针对数码港问题的署名文章,反驳无理指责,强调数码港计划并不存在所谓“利益输送”。
曾俊华在文章中强调,目前数码港的发展模式令政府所得收入远较将住宅部分分拆出售所得为多,而数码港在落成后即移交特区政府,故发展商电讯盈科(电盈)不但无权在数码港逾百亿收入中分一杯羹,亦须承担物业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他又说,虽然目前数码港出租率未如理想,但他强调,硅谷经过了差不多20年的时间,才凝聚了英特尔、思科及苹果计算机这些顶尖公司。相比之下,数码港只是处于起步阶段。“我深信,在不久的将来,数码港定可展示本身的价值。我们身为香港的一分子,为何不给数码港一个茁壮成长的机会?”
曾俊华在文章中形容数码港计划是“三赢”的局面,又罗列数据,强调根据最新预测,发展计划由2004至2010年可供分帐的收入盈余总额约为176亿元,政府可从中分得约114亿元。政府已于去年8月首次分得这个数额中的16.7亿元;而按数码港部分及住宅部分计算,政府的投资可获得不错的回报,估计每年的内部回报率为9.43%至11.2%。
按相同的假设,电盈会从收入盈余中分得约62亿元,较其出资额多出18.4亿元。不过,电盈需要到2007年才可收回全部出资金额。
他指出:倘按相同的住宅部分建筑费用和平均售价比较,估计电盈所得的利润净额(18.4亿元),将远低于地产界于1999年建议将住宅部分分拆的模式,而以这个模式计算的回报净额估计为80至9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