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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延误赔偿未达一致 山东航空班机弃客桂林机场

2005年01月27日 09:58

  中新网桂林一月二十七日电(记者 刘桂阳)昨天晚上,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发生一起山东航空公司因与乘客就航班延误的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飞机弃客而去,造成十名乘客滞留机场的事件。

  一月二十六日,由桂林飞往济南,经停杭州的山东航空公司的SC四九五二航班,原计划十六点十分从桂林起飞。搭乘这架飞机的四十名乘客约在十四点先后来到达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十四点二十分,机场通知,因航空公司计划延误,预计起飞时间为十九点二十分,请旅客到机场宾馆休息。

  当晚二十点四十分左右,乘客来到机场,被告知飞机约在二十一点十分降落在桂林两江国际场。按照《中国民航法》的有关规定,飞机延误四小时,乘客将获得二百元人民币的赔偿。乘客要求山东航空公司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赔偿金,山东航空公司同意了这一要求,但答复必须是飞机降落以后。因有一位乘客有过航空公司毁约的教训,于是要求山东航空公司在登机前支付赔偿金,山东航空公司拒绝了这一要求;乘客就要求机长或者乘务长在赔偿书上签字,也遭到了拒绝。于是双方在这一问题上僵持不下;机场和乘务人员多方劝说,希望乘客能尽快登机。有约三十名乘客在劝说下登上了飞机;另十名乘客坚持航空公司不践约,就不登机。乘务组在这种情况下,卸下了这十名乘客的行李,于二十二点四十五分起飞离去。这十名乘客至今天上午九时仍滞留机场。

  这十名乘客要求山东航空公司对此做出合理赔偿及书面道歉。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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