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7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阻止领汇上市的公屋居民卢少兰,拒绝接受房委会有条件支付上诉到香港终审法院诉讼费的方案。香港房委会决定向上诉法庭申请,冀撤销因卢少兰申请法援而暂缓有关法律程序的42日法定期限,希望尽早结束司法覆核。香港房屋及规划地政局长孙明扬回应时称,有急切性去考虑其他方法令领汇上市。
在领汇官司中败诉的公屋居民卢少兰,日前透过代表律师表明,拒绝接受房委会有条件的情况下资助她上诉至终审法院,她亦会就法援署较早前拒绝提供法援而提出上诉。
孙明扬昨日巡区后回应卢少兰的决定时表示,目前有急切需要去考虑其他方法,令领汇尽快上市。他指出:“我们都要考虑,除了这官司以外的方法,去令领汇尽快上市,而这些方法一直在进行,但现在确实有急切性,现在不是适当时机去讨论我们正考虑什么方案,只可以说我们正在考虑不同方案。”
孙明扬又强调,最初是卢少兰的律师主动要求房委会考虑资助诉讼费,其后房委会向卢少兰提出尽快上诉及不可拖延的条件,结果被卢少兰拒绝。房委会亦决定向上诉法庭申请撤销因卢少兰申请法援而暂缓有关法律程序的42日法定期限。另有消息称,房委会辖下的资产分拆出售督导小组,正研究下一步对策。
而最初一直支持卢少兰的立法会议员郑经翰认为,卢少兰的决定正确。他声称,近月已没有与卢少兰接触,若卢少兰向他提出金钱上或其他协助,他一定会帮助。
按照上市条例,若领汇未能赶及三月底前上市便必须重新进行估值,估计当中涉及约一亿元。除增加行政成本外,亦令领汇的招股价有较大压力,更会影响到房委会在今个财政年度的收入。
港大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说,官司可望在一、两个月内有较明朗化的发展,而即使上诉相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亦会考虑公众利益,加快处理程序。他指出:“回看现时的进程,始终应该可以在一、两个月内,对整个官司有比较明朗的看法。在此情况下,我看不到对领汇上市会有很严重影响。”
卢少兰是在去年12月入禀香港高等法院及上诉法院,指房委会将领汇上市是违反房屋条例,虽然两次入禀均被驳回,但领汇亦因此而被搁置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