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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强调:今年环境管理会更加严格

2005年01月26日 08:37

  中新网1月26日电 中国青年报援引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说,2005年,环保部门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只会更加严格。

  一周前,国家环保总局以“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名义叫停了30个正在违规建设的项目,项目总投资达1179.4亿元人民币。据了解,有22个项目已经停止了工程建设。

  据悉,没有停工的8个项目包括中国三峡总公司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工程地下电站和三峡工程电源电站。环保总局发出叫停令后,中国三峡总公司就发表声明,否认上述三个工程“违反环境法律法规”。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王灿发表示,任何一个行政决定都具有执行的法律效力。虽然国家环保总局只能责令违法项目停建,但如果这些项目的建设单位拒不执行,环保总局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前,必须留出3个月的时间供建设单位行政复议。

  有消息说,三峡总公司已经开始就有关事宜和国家环保总局接触。

  2004年,环境影响评价就已经刮倒了一批建设项目。黑龙江、广东、贵州等26个省市环保部门共检查了5.5万个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的项目,处理了不符合要求的1190个项目,淘汰了一批盲目投资、能耗物耗高和污染严重的项目。环保总局对南昌电厂等11个项目给予否定或缓批,对安徽铜陵海螺水泥厂违法开工等7个项目,责令停止建设。

  此外,环保总局还启动了怒江、澜沧江等流域水电梯级开发规划、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通过规划环评,调整了这些流域的开发规模和不可持续的利用方式,减少了淹没损失和移民规模,其中怒江中下游水电梯级开发在规划环评的干预下,已由过度开发调整为适度开发。据悉,怒江中下游水电梯级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还有待进一步论证、审批。

  解振华说,2005年,环保部门对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将会更加严格,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依法处罚;要严厉查处环境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形成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另外,环保总局还决定,将区别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程度,调整环评审批权限,并将对环境影响大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上收一级管理。

  解振华特别强调,将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对社会公开的力度,要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审批意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审批重大项目和环境敏感项目时,要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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