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一个作家作品中的“另类”,虽不及发现新大陆似的令人雀跃,却也使人眼睛发亮,好象在一片玫瑰园里撞见了一朵菊花。
偶然中读到《谈虎集》中那篇《夏夜梦》,竟然觉得从纸上见到了周作人先生年轻时的脸,比后来瘦,有祖传的严肃表情,比后来要尖刻,却没有后来的拘礼。
他在年轻的文字中跳跃,而且扮鬼脸,哈哈大笑的时候在长袍里拔出剑来鴆鴆,这一份调皮与生动,或者说这一份刚毅与肃杀,不是我一厢情愿的美化或丑化,是《夏夜梦》中记叙的五个梦给人一非同小可的感受。
五个梦被周作人先生归结为“夏夜梦”,在一九二二年的《晨报》上发表,当然披着那个时代的梦的衣裳,只是其色黯淡得刺痛眼睛。
第一个叫做“统一局”的梦先声夺人,说的是作者梦见百姓在地安门围观一张由“饮食统一局长三九五七”颁发的告示,告示内容居然是此内容:
“目下收入充足,军民人等应该加餐,自出示之日起,不问男女老少,应每日领米二斤、麦二斤、猪羊牛肉各一斤,马铃薯三斤,油盐准此,不得折减,违者依例治罪。”
好一张美妙的梦中告示,更美妙的还有梦境中穿编号服的女人六八二和老头子三六八的对话,他们都为自己的胃口发愁,女人说,每天吃这个,很腻的,但是又怎么好不吃呢?老头子则说,实在吃不下,只好拚出治罪罢了。
当然是一个带有政治讽喻的超现实的梦,此梦人人能释,并且释出其中的反梦意味,但我不知怎的会想起遥远的卡夫卡来,卡夫卡虽然不是用反方向写作,但如果他有这个梦,还不知道会怎样演绎,成就又一部卡式小说呢。
第二个梦则更像一篇浓缩了的周家小说,说的是“长毛时代”,“我”和仆人“得法”在人人逃难的情况下等着“长毛”来,一个等着杀“长毛”,一个等待着被“长毛”杀,结果是“我”赶出去把长毛杀了,梦中那仆人的表现却令人称绝,跪在地上等着砍头的得法“从容地立起,从容地走出去了,在他迟钝的眼睛里并不表示感谢,也没什么惊诧,但是因了我的多事,使他多要麻烦,这一种烦厌的神情却很容易地可以看出来了。”
此梦也不用我多嘴,其强烈的国民批判动机已经显出悲怆之情来了,打人打在脸上,给红指印作纪念的手法。此梦虽短,让人想起其兄鲁迅先生名篇《药》中吃人血馒头的人来,区区一梦,言简意赅,小刀子捅得“国民”鲜血直流。
第五个梦“汤饼会”,我一直不敢精准地确定“汤饼会”到底是什么仪式,应该是跟婴儿降生有关系的吧,这个梦梦得最别致,居然梦见了小儿投胎时“证人”诵读的投胎条约,条约如下:
一,承认子女降生纯属个人意志,应由自己负全部责任,与父母无涉。
二,承认子女对于父母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承认子女为父母之所有物。
四,承认父母对于子女可以自由处置:甲:随意处刑。乙:随时变卖或赠与。丙:制造成谬种或低能者。
五,承认本人之妻子等附属物间接为父母的所有物。
这第五梦藉梦编造的条款,勇敢地骂起父父子子的伦理纲常来了,字字愤怒,是因怒生恶,恶向胆边生,就没有什么不敢骂的了,骂得特别,读得很过瘾,过瘾的同时就渴望看见一九二二年的周作人先生,他血气方刚的时代他挥刀拔剑的时候自己也过瘾了吗?
“我手执钢鞭将你打”,也许是周氏兄弟的文训,但年轻时代的周作人打人打得如此别开生面,不能不说是惊喜了。(苏童)
来源:香港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