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国家审计署领导的国家审计系统,中国人民解放军内部也有一套完整的审计体系和机构,仅2004年全年审计直接经济效益便突破15亿元
宽阔肃静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大院内,一幢风格朴实的建筑物,没有门牌。直到走进大堂,抬头仰望,才会在堂梁上方发现一块铜质的圆形标志,上面环刻着十个大字——“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
在目前中国独特的监督体系下,国家审计成为惩治腐败、有效约束行政权力的一把利剑。随着国家审计署定期将审计报告公之于众,“审计风暴”一年猛于一年。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国家审计以其特殊而不可替代的功能,已经并还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成为媒体的新闻线索和百姓的谈论中心。
在中国,除了国家审计署领导的国家审计系统,中国人民解放军内部也有一套完整的审计体系和机构,20年来默默完成了数以千亿元资产的各项军事审计。只是由于其敏感特殊的背景从未被更多的人知晓。
2004年年底,新华社一则通稿吸引了部分媒体的注意力。通稿称,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联合颁布了《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下称《规定》)。《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和机关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都要按规定接受审计。
军队审计系统如何由来?如何演变?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与权限如何?被审计领导的职务级别是怎样规定的?军队审计的规模有多大?
2005年1月19日上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审计长李景春的办公室里,李审计长接受了《财经》杂志记者的独家专访。拥有30多年部队财务工作经验的李景春少将言谈温和朴素,思路相当开放。
他多次对记者谈道:“《规定》的出台是一件大好事,应该让大家知道。因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是需要监督的,军队的领导干部更需要监督。”
军队审计之效
中国军队建立审计系统,早在1985年就已起步,仅比1983年成立的国家审计署晚了两年。至今年8月,将走过整整20个春秋。
当初成立时,现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署名为中央军委审计局,与此相应,各大军区也成立了审计局。20世纪90年代初,中央军委审计局改为解放军审计署,编制在军委,由总后勤部代为管理。
随着军费开支的增加,解放军审计署需要审计的军费金额逐年攀升,目前每年的审计规模已超过千亿元。另一方面,部队高级将领掌控的军费资源也需以亿元计算。比如一个大军区分管后勤的副司令掌握的资金就高达几十亿元。如此巨额国家财产,关系到中国的军事安全与发展,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自然意义重大。
军队的审计系统成立以来的成效令人欣慰。从2001年至2004年,通过对出包工程、物资采购以及其他装备建设的预算审计,而减少的军费开支高达45亿元。
仅就刚刚过去的2004年而论,全年的审计直接经济效益突破了15亿元。在审计中发现,有些领导干部对工程建设决策论证不充分,一些单位工程建设不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搞计划外工程,超财力、超计划负责建设,造成家底经费亏空数亿元。如某单位超计划投资上千万元,影响了正常经费保障。
还有部分领导干部预算法规意识不强。有些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执行不严格,有的随意变更、调整预算项目,有的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如某军区下属单位改变装备、工程等专项经费项目和用途上亿元。
也有少数领导干部目无法纪,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如某地方武装部原部长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假协议、假票据、假借款等手段,贪污民兵训练费、营建工程款并收受贿赂。经审计发现后,移送司法机关,被判有期徒刑。
从《暂行规定》到《规定》
李景春告诉《财经》,目前解放军审计署除了有各级审计机构外,还有中介性质的审计事务所,吸纳了大量注册会计师和注册审计师。审计事务所主要负责出包工程审计、有偿服务审计等与军队系统联系较多的社会审计业务。
军队审计的各类项目涵盖了军队财务系统有关的方方面面,包括年度预算及其执行和决算,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对外有偿服务,物资和装备及器材采购,资产管理、家底经费管理、债权债务和经济遗留问题的处理等等,不一而足。其中出包工程审计是直接经济效益最多的一块业务,最多审减预算达到35%至40%。这种事前审计有效地防止了军费资源的浪费。
审计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在本单位、本部门的经济行为,若涉及其他单位、部门,还可以进行延伸审计。
其实,始于1992年的对军队系统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甚至早于国家审计署从1996年开始的针对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军队刚开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提出的审计级别是团以上领导,到2000年审计级别上升为军职干部,已属于军队中的高级领导者。
李景春介绍说,整个军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均囊括在审计范围之内。2004年全军共审计团以上领导干部上千名,其中军职数十名,师职数百名,团职千余名。审计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中,履行经济责任好和较好的占94.8%,差和有经济问题的占5.2%。
“经济责任审计一部分属于离任前审计,亦有相当一部分是任期审计,不管你是否要退休。对高级军队领导的审计主要着重于经济决策、经济效益以及方针政策的把握上。”李景春说。
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解放军审计署就开始酝酿《规定》的出台,一年中征求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几经调研,反复修改,最后形成正式的文件。中央军委对此事极为重视,非常支持,《规定》很快通过。军委批准以后,以四总部的名义正式颁发。
在《规定》正式出台之前,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依据,是在1994年12月31日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颁发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历经十年,带有试点、摸索的性质,在军队体制编制调整和军事经济改革中,部分条款和内容已不能适应新的变化。而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规定》,就比较严谨规范。李景春解释说:“经过十几年的试点,我们觉得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加强军队廉政建设、整肃军队财经纪律以及军队反腐败,很有必要。”
审计层次提高
作为严格解放军高中级领导干部管理的重要审计法规,《规定》提出,“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和机关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在任现职两年以上、即将离任、干部考核或经济方面有反映的情况下,都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审计。对军区级正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中央军委的授权组织实施”。这意味着把军区级副职领导纳入了常规的经济责任审计,无需经军委授权。与《暂行规定》中相比,《规定》提高了监督的层次。
《规定》还提出,编设审计部门的单位,要成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检查本单位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干部部门负责提供应当审计的领导干部名单和情况,纪检部门负责提供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廉政建设情况,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被审计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履行职责的情况,从而将职责、分工一一划清。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规定》将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制定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执行。
审计并非一审了之。审计组将根据审计报告填写《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表》,在各方签字后装入军队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中。
审计的本质就是揭露矛盾
据介绍,解放军审计系统的审计工作一般以审计小组为单位,由六七人组成,审计时间历时半个月左右,有时还会更长。
“审计占用人力资源很大,因为审计一个领导干部,要把他所在的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情况理清楚,只有这样才能发现他的开支是否合理。”李景春说。
从事多年“挑毛病、查问题”的工作,李景春审计长也谈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一是现在审计工作越来越繁重,我们面临着人手不够的难题,正在努力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展自动化审计,来提高审计效率。再就是审计面临的共同之处——查别人的问题总是不受欢迎的。这到哪里都一样,无论是在军队,还是地方。”
记者向李景春提出最后一个问题:“如果审计中碰到了比自己职位还高的领导怎么办?”
李景春笑答:“我们并不是以职位大小来确定该审计谁和不该审计谁。审计的本质就是揭露矛盾,就是监督。这个我不怕!”
(来源:《财经》杂志,作者:赵小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