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广西防城港市原政协副主席刘德新因受贿被判无期

2005年01月21日 20:23

  21日上午,广西防城港市原政协副主席刘德新受贿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德新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退出赃款人民币250.49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现年51岁的刘德新,京族。这名当年的放牛娃,从村长一直干到东兴市市委书记,最后当上了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德新在担任东兴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书记、东兴市建市领导小组组长和东兴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7.13万元、美元2000元和价值81.955万元的两块宅基地。

  此前,2004年9月27日,广西东兴市原市长李桂东因受贿130万元已经被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至此,东兴市一个原市委书记、一个原市长,双双受贿收到了法律的严惩。

  (来源:新华网,作者:王勉、费文彬)

 
编辑:闻育旻】



  打印稿件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