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3日,云南昆明。傍晚7时许,一辆从临沧开往昆明的长途夜班车缓缓地驶入昆明南窑车站。车门打开,从车上下来一名眉清目秀、衣着时髦的女青年。只见她东张西望,显得焦虑不安。
乘着夜色,这名女子来到了昆明市官渡区王旗营村一出租房内。此时,一直对其跟踪的几名侦查员冲入了房内。那名女子正与另一名女子交易毒品,警方当场查获海洛因625克。突审得知,被抓获的女子名叫刘兰,时年27岁,云南省寻甸县人。
“你知道带‘货’是犯罪行为吗?”没想到侦查人员的讯问令刘兰泪流满面:“我为了救哥哥,不得已才这样做的啊!”
早已辍学在家的刘兰,为了让哥哥相信自己还在上学,花了3元钱从镇上买了一张奖状,拿到监狱里给哥哥看。
刘兰出生在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山村,父亲和母亲把她视为掌上明珠,比她年长7岁的哥哥刘强对她更是百般呵护。然而,刘兰刚满5岁那年,父亲因病过早地离开了人世。家里失去了支柱,母亲又因伤心过度长期卧床不起。12岁的刘强小学毕业后便辍学在家了。
为了使妹妹能走入学校,刘强跟着村里比他大几岁的年轻人到外地打工。他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并写信鼓励刘兰要好好读书。在哥哥的鼓励下,刘兰学习非常勤奋,成绩一直十分优秀。
幸福的生活在刘兰11岁那年改变了。1997年春节前,18岁的刘强从外地回家过年。一天,刘强正在院子里劈柴,外面突然传来了妹妹的哭喊声,他立即拿起一根木棍往外跑。见几个游手好闲的小青年正在调戏妹妹,他怒火中烧,抄起木棍向他们猛打一阵,直到他们慌乱逃走。
几天后,一辆警车呼啸着开进了村子。由于出手过重,那天其中一人被打成重伤,刘强被警方逮捕。看着哥哥将要被带走,刘兰感到了绝望。当囚车缓缓开动时,她拼命地追赶着囚车,一声声地哭喊着“哥哥”。透过车窗玻璃,刘强望着妹妹单薄的身影渐渐消失,禁不住潸然泪下。
刘强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在刘强服刑期间,刘兰经常到监狱看望哥哥,极力安慰哥哥不要牵挂家里,她会好好照顾母亲。看到妹妹小小年纪就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刘强非常后悔。他一再叮嘱妹妹,无论多么困难都要坚持上学。
其实,由于母亲体弱多病,家里已无力供刘兰上学,她早已辍学回家,但一直没有告诉哥哥。为了让哥哥相信自己还在上学,她还花3元钱从镇上买了一张奖状,拿到监狱里给哥哥看。看到妹妹那么懂事、学习又好,刘强心里十分高兴。
想着自己的孩子就要出生,需要一大笔开支,刘强有些动心了,他决定冒险试试运气,走一趟“活”。
2000年,刘强因有立功表现被提前一年释放。当他知道妹妹早已辍学时,心中充满了内疚和不安。为了改善生活,刘强把母亲托付给一个亲戚,带着妹妹到省城昆明打工。
到了昆明,刘强租了一处便宜的民房。他拼命干活,有时甚至一天打几份工。妹妹则在家里洗衣做饭,悉心照顾哥哥。后来,刘强用打工积攒的钱,与妹妹做起了小商品生意。后来,他们又开始经营服装店,生意越做越大。
2002年,经哥哥介绍刘兰与一位同乡结了婚。为了照顾在家乡的母亲,刘兰和丈夫一同回到了老家。在老家,刘兰的丈夫贷款买了一辆东风车在外跑运输,自己在家操持家务。后来,他们又有了一双儿女,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不久,刘强也成了家,而且妻子很快怀孕了。刘强高兴得喜出望外,整天沉浸在喜悦之中。
一件偶然的事情打破了这本该平静的一切。2003年初,刘强因为做服装生意赔了3万多元钱,感到心灰意冷。那段时间,他干脆关了店门,整天在街上闲逛。
一天,刘强在酒吧里碰见了一个叫江伟的生意伙伴。江伟对他说,长途贩卖毒品可以得到47倍的利润。刘强获此情况后瞠目结舌。江伟察觉到,穷途末路的刘强动心了。
西服笔挺的同伴已是今非昔比,而自己却日子艰苦。想着自己的孩子就要出生,需要一大笔开支,而现在做什么生意都不太景气,刘强叹了口气。为了心爱的娇妻和自己未出生的孩子,刘强决定冒险试试运气,走一趟“活”。
刘强东拼西凑,又向亲戚朋友借了钱,在江伟的指引下来到云南边陲小城瑞丽,购买了1000克海洛因,准备到昆明“出手”。就在他与毒贩交易时,被昆明警方当场抓获。
她虽然也想到了丈夫和一双儿女,但救哥哥的愿望压倒了一切,她作出了一个改变命运的决定:打入“毒窝”,争取为哥哥立功。
哥哥因贩毒被抓的消息,对刘兰来说是个晴天霹雳,她匆匆地赶到了昆明。刘兰和嫂嫂抱头大哭了一场。刘兰得知,贩卖海洛因达50克就要被判处死刑,刘强贩卖海洛因的数量巨大,如无重大立功表现,绝无生还希望。
想到哥哥将被判处死刑,刘兰心如刀割,泪如雨下。“假如哥哥有重大立功表现,是不是就可以免掉死罪了呢?”想到这里,她的心里突然燃起了一线希望。
第二天,她便找到了一个叫大宝的生意伙伴。大宝告诉她,能帮她救刘强。“只要拿5000元钱给我,我跟毒贩去买‘白粉’,然后将毒贩约到指定地点交易,你接着通知缉毒警察来抓,这样就能帮你哥哥立功了。”刘兰觉得大宝的话很有道理。
变卖了首饰,加上从家里带来的3000元,刘兰凑足5000元钱交给了大宝。大宝告诉她第二天中午1点,他一定把毒贩约到昆明北站,叫她到时候通知警察来抓就是了。
第二天到了约定地点时,却不见了大宝的踪影,更没有见到什么毒贩。又等了两个多小时,刘兰才感到自己上当受骗了,委屈的泪水沿着面颊流了下来……此后,为哥哥刘强立功的事情搁浅了下来。
2004年2月,刘强贩卖毒品案开庭了。刘兰在旁听席上见到了哥哥刘强,只见他脸色惨白,双目低垂。他不停地认罪,不停地表示悔恨:“我只是想让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过上好生活,并不想去害人。饶我一条性命,让我与未出生的孩子见上一面吧!”
当刘强眼睛的余光扫视旁听席的一刹那,看见了妹妹刘兰和自己挺着大肚子的妻子,他眼中充满了绝望。此时,刘兰分明感受到了其中包含的希望和哀求,这一刻深深地印在了她的心里。
法律无情,刘强一审被判处死刑。当晚,刘兰一夜噩梦。她梦见哥哥刘强跪在地上,棱角分明的脸痛苦地扭曲着,豆大的汗珠爬满了他的额头。“救救我!救救我!……”他嚎叫着、哀求着。突然,一阵枪声沉重地响起,哥哥中弹了……
一觉醒来,刘兰惊出了一身冷汗。想到从小对自己呵护备至的哥哥就要离开人世,刘兰悲恸万分。现在,救哥哥惟一的办法就是再去找毒犯,争取让哥哥立功。她心中又动了为哥哥立功的念头。
此时,她虽然也想到了丈夫和一双儿女,想到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灾难。但是救哥哥的急切愿望已压倒了一切,她作出了一个改变一生命运的错误决定:尽快打入“毒窝”,揭露毒犯,争取为哥哥立功。
此时,刘兰想着有了这包“货”就可以发财赚大钱,再把这些线索提供给警察,就可以让哥哥立功而免掉死罪,她欣慰地笑了。
有了第一次被骗的教训,刘兰这次慎重了许多。她通过一个可靠的熟人打听到,一个叫小玉的妇女因贩毒入狱,最近才刑满释放。“她肯定有销售海洛因的路子,只要通过她引出一个大毒枭,乘他们在交易毒品时我报警,就能救出我哥哥了。”刘兰想到这里高兴了起来。
经熟人介绍,终于见到了小玉。“我因做生意赔了本,现在急需做一笔‘白粉’生意,希望你能帮我引见‘道’上的人。”然而,小玉因刚出狱对贩毒心有余悸,断然拒绝了此要求。
此后,刘兰多次登门拜访,表示自己确有诚心。小玉终于答应为刘兰提供渠道。她对刘兰说:“你初入此道,手上又没资金,可以先帮别人带‘货’,等有钱了再去屯‘货’做大生意。”
几天后,小玉联系上了一个缅甸老板,外号叫“将军”,讲一口流利的汉话。“将军”对小玉说,他那里有一批“货”要出手,现在正想找人去带呢。3月20日下午,小玉接到了“将军”的电话,说他已经派人把“货”送到临沧,让她叫人去接。小玉立即把要带货的事情通知了刘兰。
3月21日下午,刘兰坐上了昆明开往临沧的客车。次日早上9点,刘兰到达临沧后住进了红枫叶宾馆。在小玉的联络下,刘兰与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接上了头。那人从一个草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的塑料食品袋子放在地上,告诉刘兰塑料袋里装着水果,“东西”就藏在水果里面。
下午5点钟,刘兰坐上了从临沧开往昆明的长途软卧夜班车。此时,想着有了这包“东西”就可以发财赚大钱,再把这些线索提供给抓他哥哥的缉毒警察,就可以让哥哥立功而免掉死罪,她欣慰地笑了。
车行了不到半小时,车因修路停了下来,大家都下车休息。刘兰也下了车,走进一家小饭店,要了一碗过桥米线。哪知刚刚拿起筷子,门口就出现了3名警察。
“都别动!我们是警察,检查毒品!”话音未落,他们的手里已经亮出了警官证。刘兰惊得呆若木鸡,因为那个塑料袋就放在旁边的空椅子上。她脸色如土,一双眼睛神经质地、直勾勾地望着前面,大脑一片空白。
警察首先对门口坐着的两个青年妇女进行盘查,当场查出藏在一本书里的一包毒品。一副手铐立即扣住了两人的手腕,店堂里传出二人绝望的哭声。
听到妹妹刘兰为救自己而被捕的消息,看守所里的刘强捶胸顿足,他为自己给妹妹造成这样的灾难,感到十分内疚和悔恨。
此时,警察注意到了神色异样的刘兰,朝她走了过来。她绝望了,垂下眼皮去看旁边椅子上的行李。这时一双大手伸向她的塑料袋:“这是你的?”
刘兰吓得说不出话来。警察把塑料袋放在桌子上,当着刘兰的面打开。就在这时,刘兰惊奇地发现,这个红色塑料袋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了。因为,她出门时生怕出错特意在袋口上系了一根橡皮筋,这个袋上却没有,这说明塑料袋被人调了包。
警察没有发现毒品,但对刘兰的怀疑并未消除,两名女警又把她带到后面的屋子里进行了检查。搜查很快就结束了,刘兰被放行。
刘兰满腹疑惑地慢慢走回汽车。上车后她坐下时脚无意间触到了座位下面的一样东西。低头一看,她愣住了:座位下面放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水果,袋口上系着一根橡皮筋!毒品失而复得了!
此时,刘兰感到一身放松,她想到这回可以安全了。她没有想到,当夜班车到达昆明时早被通海县公安局缉毒警察盯上了,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此后查实,发生的“调包事件”是“将军”派来跟踪的人所为。
2004年4月29日,刘兰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逮捕。8月2日,通海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通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通海县检察院将该案移送玉溪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听到妹妹刘兰为救自己而被捕的消息,看守所里的刘强捶胸顿足,他为自己给妹妹造成这样的灾难,感到十分内疚和悔恨。
刘兰被捕后,由于其丈夫经常在外跑运输,她的一双幼小的儿女只能交给年迈的母亲照顾。她原本想能够救哥哥,没想到自己错误的做法不仅没能救哥哥,反而把自己也送进了监狱。2004年10月24日,法院以刘兰犯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兰当庭表示不上诉。
“尽管刘兰运输毒品的目的是为了救哥哥,但她却选择了错误的方法,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法不容情,但愿人世间少演一些轻法重情的悲剧。”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感慨万千。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张振风、肖凤珍、王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