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仙阁下:
大作《将进酒》已收阅,作品获得大赛组委会的一致好评。只是唐代名作来到二十一世纪需要入乡随俗,否则曲高和寡,作品的点击率也就无从谈起。
在此,组委会从题目、内容以及立意等多个角度,对《将进酒》拟定以下几条修改意见,望阁下见信后速把修改稿寄回组委会。
首先,这是一个读题时代,许多读者往往在两三秒的瞬间决定一篇文章的生死。因此一个好的题目已几乎等同于一篇好的文章。在此,我们拟把题目改为《酒后乱性》,以期吸引更多的眼球。
我们组委会是这么考虑的:一方面要忠于原著,强调与“酒”有关,这也是对作者最起码的尊重;另一方面,要迎合许多人喝酒的心态,即烂醉如泥是“风月事”难得胡涂的理由。
当然,我们也考虑过用《酒量就是工作量》,不过许多时候所谓“工作到家”,无非就是把送礼工作做到领导的家,包括用XO与女色送到领导的家。如此说来,《酒量就是工作量》说到底还是为了《酒后乱性》。
其次,由于原文许多情节一笔带过,许多历史真相已成为千古之谜,因此最终的修改稿我们需要详述来保证读者的知情权。譬如“会须一饮三百杯”,阁下为何有如此海量?那是因为自从阁下仕途不畅,喜鹊别枝,琵琶别抱,心爱的女人在别人的怀抱。一代诗仙已经一无所有,只有剩下的那个胃还能装几斤烧酒?
又如“但愿长醉不愿醒”,那是因为“茶为文博士,酒是色媒人”,一个被女人拋弃的男人需要在花天酒地中证明自己还是一个“有能力”的男人。至于“与尔同销万古愁”,此“尔”显然是妓女。
正因才子妓女同是天涯沦落人,五万多首的《全唐诗》中,内容涉及妓女的才会高达两千多首……总而言之,为顺应“下身写作”的文坛,本文需要始终恪守“酒色不分家”的立意。还望诗仙阁下充分发扬浪漫主义思绪,用唐代的烧酒把才子妓女这堆“干柴烈火”烧得更旺。
当然,应该承认,某些情节可能与史实不符,可是名人总免不了绯闻,这也正是商业炒作的需要。
行笔至此,组委会附带申明如下:
第一、由于此次大赛得到众多酒业集团的大力支持,组委会有权在来稿中有关“酒”的名词前加上关于“酒品牌”的定语。譬如“将进酒,杯莫停”,组委会有权改为“将进茅台酒,杯莫停”。又如“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组委会有权改为“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古井贡酒”。
第二、根据行情考虑,本次大赛向所有入选者收取二百元赛务费,届时将惠寄十本样书。阁下贵为一代诗仙,应该不会斤斤计较这区区二百元吧。当然,你若不索取发票的话,组委会可以考虑打八折。
第三、组委会拟聘若干名特约编委,凡有意者请另寄二百元。届时组委会将把大名以三号字体刊于封二,以示读者。
此致
敬礼!
XX大赛组委会
二○○五年一月八日
文章来源:香港《大公报》文//陈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