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起“花心”,醋意酿“苦果”。近日,黑龙江宝泉岭一老汉为报复相好和情敌故意放火,被刑事拘留。
2004年12月24日20时许,宝泉岭公安分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案,称14委一出租房内失火。宝泉岭分局刑警一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火已被周围群众扑灭。警方经过现场勘察,确定为人为放火,报复的可能性极大。
租住此处房屋的李某和王某(女)二人系同居关系,二人均与原配偶离婚,经调查,双方原配偶均无作案的时间和可能。据反映,王某经常与一老年男子孙某接触,并于前几天发生过矛盾,孙有作案报复的可能,刑警队于2004年12月25日下午将嫌疑人孙某传唤到公安分局,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孙某供诉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孙某,男,1938年出生,66岁,是某单位的退休工人,因与家人不和,现暂住宝泉岭农场26队家属区一出租房。孙老汉于2002年7月在一家歌舞厅内与当时正在当“小姐”的王某相识,在之后的几个月内,孙老汉经常光顾王某那里。其间,王某以各种理由向孙老汉索要钱财近6000元。仅靠三四百元退休工资维持生计的孙老汉,无力支付对他来说如此巨额的开支,只好四处求援。
孙老汉对王某疼爱有加,王某十多岁的儿子从鹤岗来到宝泉岭没有地方住,就一直和孙老汉吃住在一起,有时王某来看孩子,也会和孙老汉亲热一番。有孩子,有老婆,孙老汉憧憬着能与王某继续幸福地生活下去,然而,不久,孙老汉发现王某与一李姓男子保持着同居的关系,孙老汉异常气愤,多次要求王某与李某断绝关系,王某只是敷衍,对孙老汉也是忽冷忽热。
2004年岁末的一天,孙某又发现王某和李某住在一起,顿时醋意大发,并打了王某一巴掌,之后王某向李某哭诉,李某追到室外打了孙老汉一拳,于是,孙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2004年12月24日18时许,孙某来到李某和王某租住的房子,发现屋里没人,于是用木棍撬开窗户进入室内,先将电饭煲和部分碗盘狠狠地摔到地上,然后将液化气罐的胶皮管拔掉,打开了液化气阀门,顺手拿起炉铲,进入卧室将电视机荧光屏和梳妆镜砸碎,后将衣服和被褥堆在炕上用火柴点着后逃离现场。19个小时后,孙某因故意放火被拘留。
【来源:生活报;作者:霍宝岩、李滨、孙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