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7日电 《上海证券报》今日刊文指出,询价制下第一股今日登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发行数量不超过7.65亿股A股,其中,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定向配售不超过1.96亿股,在网下通过累计投标询价向配售对象配售不超过2.845亿股A股。作为"询价第一股",华电国际招股意向书的内容与格式,与此前A股IPO的招股说明书有相当大不同,而其变化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招股书分为两部分
文章指出,华电国际今日刊登的为招股意向书,与以前的招股说明书不同,被分解为不含发行价格信息的招股意向书和发行价格公告两部分。对华电国际公司来说,其询价发行必须经过"三部曲":第一,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按照规定,其主承销商中金公司应向不少于20家(如发行达到或超过4亿股,则不少于50家)基金、券商等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报告,进行初步询价;第二,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华电国际和中金公司应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不超过发行总量的20%(如发行达到或超过4亿股,配售比例上限为50%)的股票;第三,累计投标询价完成后,其余股票以相同价格按照发行公告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文章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华电国际A股IPO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将于今日至1月19日,组织发行初步询价工作,1月20日公告初步询价结果以及网下发行公告;1月20日至1月21日进行网下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并于1月22日公告累计投标询价定价结果,最终确定发行价格;1月24日进行市值申购、配号,并于1月26日公布中签结果。
承销团尚未确定
文章还指出,华电国际的招股意向书中,除了明确主承销商为中金公司外,承销团的名单尚未公布,这与此前A股IPO招股说明书有了明显区别。而产生这一区别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询价制下,发行价格未确定,因此公司很难与承销团协定协议。而按照监管部门此前要求,也允许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署,以提高承销机构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冻结资金利息归询价对象
文章提到,按照相关规定,询价对象参与累计投标和配售应全额缴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归询价对象所有。而此前A股增发时,发行人所冻结资金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归发行人所有。
大股东全额认购配售部分
文章指出,华电国际A股IPO的发行方式为:向华电集团定向配售、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和网上市值配售相结合。这与此前单纯市值配售有了明显区别。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华电国际拟发行的不超过7.65亿股A股中,公司将向大股东华电集团定向配售不超过1.96亿股,而华电集团已承诺按照A股公开发行价格,现金全额认购定向配售股份,而该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华电国际此举,在以往A股IPO中尚未出现过。即使在A股向大股东定向增发的案例中,大股东绝大多数也都是用资产参与认购。(袁克成 杨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