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十三日电(记者关向东)香港电讯管理局(电讯局)十三日宣布,发出新的固定传送者牌照,同时撤销香港电话有限公司(香港电话公司)价格须“事先批准”的规定,此举打破了长达十年针对部分固话运营商的价格管制。
根据新的固定传送者牌照,香港电话公司的价格无须获得电讯局长批准,包括因价格竞争而提供的折扣及其他优惠。
香港在十年前即开放电讯市场,但因为香港电话公司当时有很大的市场优势,当局顾虑在新的固定电话网络营办商取得稳固基础前,香港电话公司有能力扼杀竞争的发展,因此对该公司施加比较严格的价格规管。
港电讯局发言人称:“然而,自一九九五年以来,固定电话服务的竞争日趋成熟,而竞争不但源自新的固网商,更有可能包括流动电话服务及新近推出的IP电话服务等等。‘事先批准’价格的规定已经跟现时市场情况脱节。”
电讯局于去年十月八日就此事发出咨询文件,业界普遍同意现今市场状况已有别于一九九五年;认同“事后规管”是国际最佳惯例。
业界普遍认为,向香港电话公司发出新牌照是改变规管措施的最佳方法,较之宣布免去其市场主导地位,更能让当局施加适度的规管措施。
电讯局发言人续称:“部分回应者关注到‘事后规管’,对约束潜在的反竞争行为的有效性,特别是在捆绑式销售及价格歧视方面。事实上,港《电讯条例》一直以来均约束反竞争行为,而有关标准在‘事后规管’实施后将不会改变。电讯局将继续投放资源监察反竞争行为,并及时采取行动。”
同时,为免扰乱各公司业务互连的现状,电讯局长特别决定维持香港电话公司与其他公司互连收费的现行“事前规管”措施。此外,香港电话公司必须将其实际价格提早一天通知电讯局长。若认为关乎公众利益,电讯局长可公布有关价格。
发言人强调:“放宽市场管制必须是恰当及合时。相信今天的决定将有助带动电讯业按市场力量进一步发展,并令消费者受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