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中华工商时报》刊文指出,日前有消息说,因中国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改革,54家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准备向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交报告,要求中国当局在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的同时,给予“5到10年的过渡期”。跨国公司对此事明显低调处理。被列入54家跨国公司名单之一的摩托罗拉则采取了否认态度。
文章指出,1月12日,税务专家、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恒说,跨国公司此举说明他们将税收优惠看作了企业生产的外部制约环境。在中国,一项新的税法颁布之时,通常采取的是新企业新办法,老企业老办法。也就是说,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新法出台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将适用于新法,而之前成立的老外资企业则还会享受一定年限的税收优惠,比如两免三减,经济特区实行的税收优惠等,待这些税收优惠全部到期后,再沿用新法。
文章援引税务专家的分析指出,目前虽然全球500强公司已有400家进入中国,但是进入的多是这些公司的先头部队,规模并不是很大,而如果两税合并向后延期的话,跨国公司将会有充裕的时间在新法生效之前,成立新的公司,继续享受之前对外资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
文章称,“严格说起来,内外资企业税并轨不应该再向后推。两税合并可以说是已经瓜熟地落。而且这也是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大法工委既定的目标。”刘恒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也明确表示,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面临四大良机,机不可失,如果拖延改革,以后再找到这样的条件恐怕会非常之难,付出的代价也会大得多。
文章提到,事实上,无论是外资企业占我国全部企业的比例,还是外资企业所纳的企业所得税占全部企业所得税的比例都不高。据估计,在企业所得税中,外资企业纳的企业所得税的比例约低于20%。而目前,所得税是中国国内税收中的第二大税种,但是其增收势头不如增值税和营业税。
问章最后指出,“其实,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对外资企业的影响主要是来自于心理压力。两税合并可看作是一种信号,意味从今以后要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而之前我们对外资企业一直实行的是超国民待遇。跨国公司更多的把此事看做是政府态度,而这种态度的改变将会使他们对今后在国内获利前景的预期有所改变。”刘恒分析说。(王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