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本政府一位消息人士透露,日本政府将向国会提交一项《自卫队海外派遣恒久法案草案》,希望国会审议批准其为基本法,允许政府在未能得到联合国决议许可的情况下,向海外派遣自卫队参与国际维和行动。
目前,日本政府如果要派遣自卫队参与国际维和行动,如战后重建,人道主义救援等,必须事先请求国会通过一项临时特别法案,授权自卫队在一定期限内从事轻度危险行动。
新的自卫队海外派遣法案是由日本内阁国际维和合作事务局局长樽井澄夫负责起草的,上月底已递交官房长官细田博之批阅。如果这项法案得到批准,日本政府将有权随时派遣自卫队部队为多国联盟提供支持,即使是在多国联盟行动并未得到联合国安理会许可的情况下。该法案还将允许自卫队成员在海外采取合法行动,如警告性开火、维持秩序、保护平民免受恐怖主义袭击。自卫队队员还可在政府允许正式开展援助前,向当地居民提供重建和人道主义援救用的物资和药品,雇佣当地居民。不过,这项法案还是将自卫队在非战斗地区的行动局限于巡逻和监视任务,如果政府要把自卫队部署到高风险地区,须事先得到国会批准。
该法案规定自卫队部队主要参与以下4个方面的国际合作:联合国批准主导的维和行动、国际大选监督和人道主义援救行动(不局限于自然灾害)、合法支持联合国授权的多国部队反恐行动、合法支持未经联合国授权的多国行动。新法案综合了《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反恐特别法》和《参与伊拉克重建法》的基本内容,将作为一个基本法,不仅允许自卫队,而且批准日本海岸警备队、有国际合作实践经历的警察和平民参与国际维和行动。该法案同时允许自卫队队员护送政府官员,保护平民免遭恐怖主义袭击。
1992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了《联合国维和行动合作法》,3个月后,自卫队官兵就被派往柬埔寨参与维和行动,首次开展海外行动。不过,该法案不允许自卫队参与非联合国领导的国际维和行动。2001年10月,9-11事件后,日本国会通过《特别反恐法案》,允许日本合法支持美国领导的反恐行动。(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