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在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SIAS)劝阻本地小投资者不要对中航油(CAO)采取法律行动之际,一些新加坡投资者已经同意加入美国三家律师行提出的集体诉讼行动。
美国律师事务所Murray,Frank & Sailer(MFS)、Lerach CoughlinStoia Geller Rudman & Robbins LLP(LCSG)和Christopher J. Gray,日前联合向美国纽约南区地方初审法院提出集体诉讼,指中航油就有关业务及前景发布了虚假误导性声明。
目前,上述三家律师事务所邀请在去年2月5日到11月30日之间,买入中航油股票的投资者在今年3月6日或7日之前,加入集体诉讼行列。截至暂停交易前,中航油约有7000名小股东。
另一方面,新加坡证券投资者协会会长大卫杰乐前天强调,协会的法律顾问确定,投资者要在美国对本地公司采取法律行动的作法行不通。
同时,中航油重组工作特别小组确定,公司在美国没有资产,而该公司的净负资产值将近10亿新元。小组也表示担心,投资者如果向中航油提出集体诉讼,将影响母公司对重组计划的支持。
贝尔菲则指出,中航油的股票也在美国交易,集体诉讼是由一名美国居民带头展开的。况且,外国投资者加入这类集体诉讼行动是相当普遍的。“我们也曾起诉许多外国公司。这虽然比较困难,但我们在许多这类案件中获胜。”
中航油的发言人昨天重申,它还未接到美国集体诉讼的任何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