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出台司法解释保护电信设施 截断报警可判刑

2005年01月12日 09:00

  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新京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昨日起正式施行

  今后,造成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并因此贻误救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死亡1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造成严重后果,可判7年以上徒刑。(廖卫华)

 
编辑:张磊】



  打印稿件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