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一日电(记者翁阳)近日有新闻媒体称,因三部委(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争抢反垄断法立法主导权致使其出台受阻,中国商务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这一说法是失实的,并介绍了反垄断立法之有关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二00三年三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组建商务部,商务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研究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负责“起草、拟定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
他说,商务部成立以来抓紧起草《反垄断法》,依据《立法法》广泛征求了国务院各部门的意见,国务院各部门均一致认为应当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二00四年三月,商务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议。是年九月商务部成立了反垄断调查办公室,承担有关反垄断的国际交流、反垄断立法及调查等相关工作。
为配合全国人大及国务院反垄断立法审议工作,商务部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有关《反垄断法(送审稿)》的意见进行了分类汇总,归纳了反垄断立法中的难点问题,并于二00四年八月召开了反垄断立法专家论证会,认真研究了反垄断立法中的难点问题,形成了《专家关于反垄断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
二00四年商务部还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考察了欧盟、美国、挪威、日本、墨西哥的反垄断立法和执法情况,并撰写考察报告,提出了对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建议。
该负责人表示,商务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做好《反垄断法》的审议工作,争取其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