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1日电 印度洋地区发生地震和海啸灾后,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都积极给予捐款援助。岛内民众也积极捐款,但台湾当局力图挤进东盟地震和海啸灾后问题领导人特别会议的图谋遭受挫折后,仍不死心,意图借着自己认捐5000万美元,在世界各国各地区认捐数额中排名第八的“优势”,将这次参与国际赈灾工作视为打进国际舞台的难得机会。
今日的新华澳报撰文指出,台当局意图“一步到位”,打着“人道救援”的旗号,利用军机、军舰运送救灾物资,及派出军队参与救灾的方式,实行政治、“外交”、军事齐头并进,以“赈灾外交”来促进“政治外交”。
据报道,该项“军事赈灾外交”计划,是台军方各军种总部本月7日与“外交部”开会初步部研拟的,将于近日内定案。按初步研拟的计划,台空军已准备了7架C1130军用运输机及6组机组人员,在屏东空军基地待命,相关人员也已被取消了休假。其中6架C1130运输机随时待命出发,另1架则作为预备机。所有参与执行任务的运输机均已排妥出发架次的飞行序列。该运输机主要将运送食水、粮食、医疗物品,航程则依民航机飞航的国际航线,大约5、6个小时即可抵达目的地。
在海军方面,则已安排了8400吨级的“中和”运输舰待命,航程及航线图也已规划完成。负责搭载陆军的支持装备及人员,预定于空军出动后再出发,估计3天时间内可到达印尼。
在陆军方面,已准备好了一批各类消毒机机具,及九部“小山猫”小型挖土机,21部发电机。军医局也配合“行政院”组织的“卫生医疗团队”,完成了任务编组。
文章说,连台湾当局自己也知道,台湾的军机前往南亚救灾,将要飞越各“非邦交国”的领空,这就牵涉到复杂的国际协商,并非易事。或许,这正是台湾当局要使用军机载运救灾物资的真正意图,就是:一、借着与“非邦交国”外交部门进行协商,实现“官方接触”﹔二、借着使用军机载运救灾物资,实现台湾军机“飞出去”的“大突破”﹔三、借着军方参与救灾活动,实现台湾军方“参与国际活动”,以弥补台湾军方未能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的“遗憾”。
但据了解,也正因为是南亚各受灾国虽然都亟待国际社会救援,但却又坚守“一个中国”原则,必然会予以拒绝,这也是台湾当局心知肚明之事。
文章指出,台湾当局是意图打着“人道救援”的旗号,来掩护军机、军舰“飞/走”出台湾的图谋,以突破国际公法、国际航空法、国际海洋法的制约。实际上,1944年《芝加哥公约》即《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一缔约方的任何“国家航空器”未经特别协议或其它方式的许可,不得飞越另一缔约方的领空或在其领土降落。这里所指的“国家航空器”,是指用于军事、海关和警察部门的航空器。除“国家航空器”外,其它航空器即为“民用航空器”。按此规定,台湾当局的军用飞机,即使是执行“人道救援”的任务,如要飞越《芝加哥航公约》另一缔约方的领空或在其领土降落,都必须透过协商取得该缔约方的许可。倘若如此,就将形成该缔约方与台湾当局的“官方接触”。
文章在最后说,其实,台湾当局要将救灾“爱心”送往灾区,大可透过民航机及商船载运的方式,甚至征用民航机或客船来载运物资。既然如此,还是趁早收回既“不可行”又“不可能”的军机、军舰运送救灾物资的计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