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中国摄影侵权第一案又起新波澜:一审中败诉的冯骥才日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4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被海内外媒体称为“中国摄影侵权第一案”——李振盛状告冯骥才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民事判决书》认定:
“被告冯骥才系《一百个人的十年》(插图本)一书的作者,虽其主张只是该书文字作者,并与时代文艺出版社在出版合同中约定该书选用的插图版权问题由出版社解决,但该合同双方的上述约定不能对抗所涉插图照片的权利人;且江苏文艺出版社在出版《一百个人的十年》时,李振盛曾与其所著图书使用的照片产生诉讼,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此进行了处理,其应对所著图书使用插图照片涉嫌侵权有所警示;现其就相同文字作品《一百个人的十年》再次出版,并仍然选用了李振盛享有著作权的照片,且未经许可,未予署名,虽照片由时代文艺出版社及牧童之春公司选取,但冯骥才作为《一百个人的十年》(插图本)出版合同一方的作者,其此时对该书使用涉案照片的行为具有主观过错。综上,对涉案侵权行为,冯骥才应当与时代文艺出版社和牧童之春公司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被告冯骥才不服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决,12月31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请:“1、撤销一审判决中对上诉人的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被上诉人承担二审相关诉讼费用。”
目前,正在欧美各国忙于国际文化交流与讲学活动的李振盛教授,对于冯骥才提起上诉一事,似乎早在他的预料之中。他在纽约接到电传的冯骥才《民事上诉状》扫描件后,在越洋电话中对记者表示,“冯骥才先生执意要将这起是非明晰的侵权官司进行到底,我就一定会奉陪到底。”(陈贻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