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广西武宣县一名乡村代课老师强奸一名女学生后,逃往广东等地东躲西藏,并在外头结婚生子。10年后,他因与姘妇“东窗事发”被民警派出所处理。
蓝某是武宣县东乡镇某村一名代课老师,未满14周岁的小燕是他的学生。1994年6月10日晚,蓝某以填写学生名册为由,将小燕骗到自己的宿舍,然后对她进行强奸。当晚,小燕的父母报警。
蓝某见事情败露,逃往广东等地东躲西藏。几年后,他觉得“风声”已过,便潜进广州市某厂打工,并娶妻生子。“成家”后的蓝某仍不安于本份,他瞒着妻子与另一有夫之妇在外姘居。2004年12月8日,因一些琐事,蓝某与姘妇由争吵发展到扭打,邻居怕闹出人命报了警。随后,蓝某与其姘妇双双被传到当地派出所接受处理。
到派出所后,蓝某惊慌不已。民警经过反复核对,确认他是10年前的网上通缉犯。最后,蓝某被押回武宣接受处理。2005年1月7日,蓝某被武宣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作者:王克础、贾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