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春节期间,密云发生迎春灯会踩踏事故,导致37人死亡、37人受伤,这起教训惨痛的踩踏事故使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昨天北京警方向媒体通报了近几年北京举办大型活动的发展趋势,针对春节来临大型演出、庙会、灯会、花会等活动频繁,首次向公众发布春节庙会、灯会等大型活动安全预警。
管理大型活动无法可依
治安总队曹副总队长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型活动的规模、数量以及涉足领域还在不断地扩大和攀升。”去年全市共举办大型活动1358项、6754场,共接待群众1988万余人次;活动规模也越来越大,像去年的“亚洲杯”、“NBA”表演赛、大相扑比赛等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1995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大型活动管理处成立,1999年33号政府令《北京市大型活动治安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但33号政府令不是地方性法规,因此目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无法可依,随着今年6月30日的来临,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届时33号政府令因为不是法规将被废止,一个新的管理法规将出台,这部法规就是目前市政府法制办正在草拟征集意见中的《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密云灯会事故催生新法
昨天,首都之窗网站公布了《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这部法规也是全国第一个针对大型活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重要性改变“谁主办,谁负责”改为“谁举办,谁负责”
原来的33号令《北京市大型活动治安管理规定》规定:“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而草案中的新规定为:“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工作实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并指出“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方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办方、协办方和场所提供方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落实安全责任。”法规中首次提出承办方、协办方和场地的提供者都要负起安全责任。
根本性改变举办方责任细化
草案中对举办方的责任作了具体的细化,包括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责任和任务分工等等。
新增前瞻性规定留存风险准备金
草案征集意见规定,活动的主办方可以为大型社会活动投保专项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用于支付造成的各项损失。草案征集意见的另一套方案规定,活动的主办方可以为活动留存专项风险准备金,在活动开始之前将准备金存入安全许可机关认可的国有银行的专门账户,在活动安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可以全额取回风险准备金。
新增公安机关补偿内容中止活动可补偿
此外,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做出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可以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安全许可。另外,公安机关在做出变更或撤回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办方。主办方应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及时告知公众活动变更的情况。公安机关做出变更、撤回安全许可决定,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警方首次发布安全预警
昨天北京警方首次向媒体发布春节庙会、灯会等大型活动安全预警。警方提示:
第一,老弱病残等应避免到人多拥挤的地方去。
第二,春节期间最好去自己熟悉的地方、地形和水域,到达活动场地后要看清地图、应急疏散图,注意观察应急通道和疏散口。
第三,灯会和焰火晚会为突出效果,灯光昏暗,是最容易发生踩踏事故的地点。
第四,在通过桥梁、涵洞、水面、冰面等可能具有危险的地区,要注意安全。
第五,在烧香拜佛时,要远离火炉,小心被烫伤。
第六,注意识别现场警示标识,在疏散离开时要服从现场人员管理,不要逆行前进。
(稿件来源:《北京晚报》,作者:王蔷、韩金星、张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