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7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日前举行的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上强调,增强司法能力是完成人民法院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人民法院的领导干部要着重增强三种能力:一是司法决策能力,二是司法管理能力,三是司法审判能力。
肖扬指出,人民法院的管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政务管理。在队伍管理方面,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首先要管好自己,所谓“正人先正己”。如果自己屁股不干净,管理别人就没有底气。
其次要善于管理。管好自己固然不易,带好队伍尤为艰难。把一支队伍管理好,做到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绝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需要动脑筋、想办法,要靠教育、制度双管齐下。
最后要勤于管理。如果时紧时松,时宽时严,时管时不管,队伍仍然还会出问题。特别是对个别不够自觉者,就需要不断地提醒、警示、告诫。领导干部在队伍管理上不能满足于当“好好先生”,不能满足于洁身自好,必须切实把队伍带好。
肖扬指出,审判管理就是人民法院对全部审判活动的一系列管理,其重点在各审判业务部门。案件如何运行顺畅,法官如何各司其职,如何通过案件的科学管理,促进审判的公正、高效和法官的廉洁,这是我们每一个审判部门需要研究的问题。此外,审判委员会会议的管理也是审判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司法政务管理方面,一是机关行政事务管理,二是经费装备管理。政务管理是为审判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的,政务管理搞不好,必然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关于增强司法审判能力方面,肖扬强调,司法审判能力是任何一个法官都必须具备和提高的基本能力。作为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一要增强驾驭庭审的能力;二要增强司法指导能力,大法官、庭长、副庭长必须亲自办案,应该把这个风气树立起来;三要增强司法监督的能力,必须加强对法官和合议庭的监督,必须加强事前监督。如果发生了错案,分管院长、庭长、副庭长都要负监督不力的责任。(陈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