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5日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说,到2007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力争将所有审计和调查项目的结果全部对社会公告。
据新华网报道,李金华说,今后将继续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到2007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审计署力争将所有审计和调查项目的结果全部对社会公告。
李金华同时也承认,审计公告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对审计工作质量提出了挑战,要求审计公告中披露的事实必须百分之百准确,审计定性处理必须客观公正,审计之后的整改必须得到公众的认可,不能有任何疏漏和不当。
2002年,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审计署决定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2003年,审计署将全国审计机关对防治非典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标志着中国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正式启动。2004年,审计结果公告力度进一步加大,共对外公告了11个部门单位和3项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并开始由综合性审计情况公告向单项审计报告的公告过渡,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体例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