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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立“反洗钱”监管措施 警惕年关借保洗钱

2005年01月05日 11:06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新闻晨报》报道,昨天,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表示,在外资获准开展团险业务之后,监管机构应该未雨绸缪,建立起明细的“反洗钱”监管措施。

  郝演苏认为,这些险种的销售在法律程序上应该没有问题,关键是这些保单可能会让不法行为有机可趁。

  与此相类似的是,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某些团险业务,通常在年底被一些企业大量买入,在元旦之后又退保。“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没有什么可以挑剔的,”郝称:“可是,这样的操作却为洗钱提供了机会。”

  即便退保面临缴纳违约金或手续费,用来保险的这笔钱经保险公司“过手”后,就从企业财产“合法”地变为个人财产,更免去了一大笔税费。而保险公司也可从中获益,拿到一个虚增的业务量,把年终报表做漂亮。

  对于这种情况,郝演苏表示,目前国内保险行业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一定要警惕保险监管滞后的危险。(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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