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银监会:下月起金融机构不服重罚有权申请听证

2005年01月04日 11:22

  中新网1月4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银监会公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所指的这些重大行政处罚主要有四类。一类是较大数额的罚款,这包括:银监会决定的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罚款;银监局决定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罚款;银监分局决定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罚款;对个人做出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罚款。其次是被责令停业整顿。三是被吊销金融许可证。第四类是指取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含5年)以上直至终身。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交听证申请书。当事人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陈琰)

:站内检索:
关健词1:
关健词2:
标  题: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