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8月17日,保安群殴顾客致死案在浙江温州宣判。涉案的8名保安均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刑罚,其中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5名被告人被处以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二年不等刑期。
2003年7月30日晚,温州某派出所警察李某以普通顾客身份去瑞兴大酒店俱乐部观看表演。后李某因对该场所服务质量有问题而心生不满,到一楼服务台旁与前厅经理钟得华发生争吵。争吵中,钟得华抢先在李某腹部踢了一脚,李某遂挥拳反击。这时,在场的保安曹益平等人冲上去,一起对李某进行殴打,钟得华还持对讲机击打李某的头部。殴打中,保安杨扬将李某仰面摔倒在地上,随后各被告人围着躺在地上的李某的头部、胸部等处进行乱踢、乱打,当场致李某昏迷。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03年8月19日死亡。(作者:詹小红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