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9日电 据福建《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建建瓯一小学校长利用职便猥亵两名在校未满14岁女生,并数次强奸邻家未满4岁的幼女。日前,建瓯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一审宣判后范某不服,已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范某是建瓯市某镇中心小学校长,1999年上半年的一天晚上11时许,被告人范某在朋友家喝完酒后,趁女生熟睡之际,窜入小学楼下一女生宿舍,对一名不满14周岁女生进行猥亵。随后,又窜入楼上一女生宿舍,猥亵另一幼女。
范某邻居家有一不满4周岁的女童叫小静(化名),范某多次对其实施强奸。小静的母亲给孩子洗澡时发现问题,经询问后得知原委,向警方报警,范某案发被捕,随后牵出猥亵女学生旧案。(阮友直、谭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