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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阿拉善一公司违法农业开发造成严重生态破坏

2004年08月19日 10:33

  中新网8月19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昨天(18日)通报了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发生的一起违法进行农业开发、造成严重生态破坏案件。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岳介绍说,内蒙古绿洲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没有履行开发项目需要办理的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仅凭与阿拉善右旗政府签订的开发合同,就于2001年8月启动了计划占地4万亩、投入经费3000万元的大型农业开发项目。

  该项目至今已开发1万亩,实施过程中,绿洲公司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盲目引种,致使开发种植接连失败,而且在没有具体种植计划的情况下就一次性大面积开荒,直接导致大面积撂荒,土地裸露达2100亩。从现场情况看,生态破坏现象十分突出,撂荒的土地已沙化、活化。

  据调查,这个区域年水资源可开采量仅为917万立方米。按水资源平衡要求,项目区可灌溉土地面积不能超过2.5万亩,而且必须是节水灌溉。但实地调查发现,开发区域内目前主要的灌溉方式是漫灌,如果按照签约4万亩的面积全部开发,当地水资源将遭到永久性破坏。

  国家环保总局依法对这起严重生态破坏案件进行如下处理: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督促阿拉善盟环保局对绿洲公司依法处理,限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恢复措施;上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由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进行审批;督促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商监察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报道介绍说,阿拉善的沙尘是北京等地春天沙尘暴的重要来源,在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阿拉善治沙、改善环境的同时,却发生上述案件。(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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