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防城港八月十八日电 (记者 杨强 张为素)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开庭审理前东兴市长李桂东特大受贿案。检察机关今天在法庭上指控李桂东在担任东兴市长期间,收受贿赂一百三十四万元人民币。
据检察机关指控,李桂东于一九九六年至二○○四年二月,在担任广西东兴市(县级市,由防城港市代管)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给他人审批出让、补偿土地,以及协调拨付工程款等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于今年四月二十三日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李桂东;四月二十四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对李桂东执行逮捕。
李桂东是在今年二月十四日被广西纪检部门实施“双规”(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交代问题)并被移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今年上半年,广西共有三十四名县处级以上官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这些落马的官员包括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刘德新(原东兴市委书记)、东兴市长李桂东、桂林医学院党委书记何水淋、苍梧县委书记李彬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