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新京报消息,昨日,湖南嘉禾珠泉商贸城项目被拆迁户李会明介绍,他已收到湖南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案号“[2004]郴行初字第4号”),他状告嘉禾县房管局一案,将于9月7日上午8时30分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0审判庭开庭。
昨日下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人士证实了这一信息,并称此案已经经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了。
今年48岁的李会明,曾住嘉禾县城珠泉小区北市街61号,因住房被嘉禾县政府非法强行拆迁,曾被冠以“妨害公务”的罪名逮捕,直到5月底建设部调查组进驻嘉禾才得以释放。李会明现暂栖嘉禾县物价局会议室。
李会明近日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书,提出了要求法院判定有关方面对其赔偿等诉求。他表示,如果事情得不到解决,他还将起诉嘉禾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罗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