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周四,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券商创新试点工作由此展开。
"按照公布的申请条件,目前国内130多家券商中,能够达标的也就5至6家,肯定不会超过10家。"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券业问题资深研究员梁静分析说。
根据评审办法,申请试点的券商必须符合全部五项要求,其中第一至第四项全是硬指标,分别对申请券商的净资本、流动资产余额、对外担保和负债、净资本占净资产比例等设立了具体的指标,这些指标均需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在这些指标中,第四项‘最近一年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百分之七十’的要求最为苛刻,估计相当一部分券商会在这里被卡住"。据梁静分析,当前整个券业的净资本占净资产比例的平均值远低于百分之七十,特别是一些国内老牌知名券商,因为历史原因,这些券商或多或少都存在资产质量不高的问题,对一些不良资产还没有剥离。目前来看,大券商中,可能只有中信证券、国信证券等少数券商达标。
"相对而言,目前规定的申请条件对那些成立时间不长、业务规范的中等规模的券商较为有利。"国联证券副总裁俞顾瞻表述了自己观点。评审办法第九条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提出申请时,已经完成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债券回购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清理规范的,能够持续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完整的,则原来"最近一年净资本不低于十二亿元"的标准,降低为"最近一年净资本不低于八亿元"。俞顾瞻认为,国联证券、东吴证券等一些中等规模的券商应该可以顺利达标。
"目前出台的评审条件,比起讨论时初定的入选条件,门槛已经降低了一些。"海通证券总裁助理王建业说,"毕竟,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证券公司都是券业中的佼佼者,这就决定了最终能够通过评审的,只能是少数几家券商。"
业内人士分析,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将券商创新试点工作定义为分类监管的一个起步,将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广,先局部后整体,根据各家券商的风险程度、内控水准、财务实力、合规状况等逐步实施分类监管。
"一家原本没有达标的券商,依照申请条件,不断规范自身行为,符合了评审条件,最终获得创新试点资格。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券商不断规范的过程,创新试点的意义和作用就在这儿。"国泰君安研究所研究员梁静的这番话,值得每一位券商老总深思。(张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