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4日电 中央企业负责人收入与职工平均收入从2002年的12.7倍增加到2003年的13.5倍,国资委要求,今后各中央企业要把收入分配包括经营管理者收入状况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接受监督。
据法制日报报道,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在昨天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表示,统计显示,中央企业职工年平均收入从2002年的1.97万元增加到2003年的2.4万元,负责人收入从2002年的25万元增加到2003年年初的35万元,高于职工收入增长幅度,后来虽然有所调整,降到32.5万元,但差距仍然超过12倍,达13.5倍。
李毅中提醒要从制度上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建立有利于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激励约束机制。(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