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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大事故发生六小时内上报

2004年08月12日 09:09

  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西部商报报道,8月11日,在兰州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关于发生事故后如何进行事故快报的讨论意见,包括事故快报的范围、时限、内容及方式。其在事故快报的时限中提出,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6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事故快报的范围包括: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消防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运输、民航飞行、农用机械和渔业船舶伤亡事故和其他社会影响重大事故。

  接到事故信息后,按照以下规定报告: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或社会影响重大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在6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度统计机构;一次死亡(遇险)3~9人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一次死亡1~2人的各类事故发生后,要在24小时内逐级报告。

  事故快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域及发生地的行政区等。在事故报送的方式上,一次死亡(遇险)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或社会影响重大事故发生后,要使用网络传输软件(传真)和电话同时报告。(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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