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1日电 6年时间广州审计部门查出违规金高达312.63亿,为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建安日前在作执法检查报告时指出,审计决定之所以执行不好,因为与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切身利益关系不大,建议市政府制定“轻经济处罚,重行政处分”的具体办法,结果不能与“乌纱”无关!
据羊城晚报报道,今年6月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广州市实施《审计法》和《广州市内部审计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据介绍,从1998年至2003年,广州市审计部门共完成审计项目474个,其中查出违规金额312.63亿元。而据国家审计署审计情况通报,2003年广州市审计部门共完成审计单位432个,查出违规金额91.55亿元。
龙建安指出,目前仍有部分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财经法制意识淡薄,一旦被审计查出问题后,补交款或罚款也是财政的钱,对自己的“乌纱帽”关系不大。因此,审计结果显示,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财政经济犯罪恶性案件不多,但一般性的违规行为大量存在。
此外,审计决定的执行未尽如人意。审计监督工作关键是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但在检查中了解到,部分单位逾期不执行审计决定,且数额较大;有些甚至是无法执行的。
报告称,对审计决定执行不好,甚至不执行的,几乎都是“局”字头的行政管理部门。因此,检查组建议:配合广州市审计部门工作,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定期监督检查审计决定落实情况,并据情况请新闻单位参加;广州市政府牵头,据《审计法》第四十六条,制定“轻经济处罚,重行政处分”具体办法。
报告还提出:
———建议将《预算法》、《审计法》作为干部任前法律培训考核重点内容之一,另外在人大常委会安排的领导述职评议工作中,增加“述职审计”的内容。
———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加强对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处理。据反映,市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之间,仍未形成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建议增加审计力量,利用社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众多专业人才资源,扩大审计力量。(曾璇、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