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全文公布《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据悉,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今年6月1日第十届第十三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上讨论通过的。
纪律处分条例对检察人员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作出了特别规定。根据条例,检察人员进行色情活动、聚众赌博、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使用假文凭等行为要受到严肃处理。
条例规定,检察人员进行色情活动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处分。
检察人员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影视书画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观看淫秽影视书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观看淫秽表演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检察人员进行淫乱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调戏、猥亵妇女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检察人员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给予开除处分。参与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场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检察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给予开除处分。违反有关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其他违禁品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检察人员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公文、证件、印章,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的,依照这一规定处理。
检察人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