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昨天,《江苏省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出台,江苏籍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可获免、减费药物治疗。
据金陵晚报报道,江苏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人群主要是:农村和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人员;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及婴儿,以上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必须具有江苏本省户籍。
减免范围主要是:向符合减免条件的患者和感染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药物;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常见机会性感染治疗药物费用;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等。
《办法》要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抗病毒治疗药物领取、发放登记制度;建立规范的抗病毒治疗病历;做好抗病毒治疗药物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等的处理;开展艾滋病病人机会性感染的治疗;并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妇提供阻断母婴传播的医疗保健服务。
希望获得减免药物治疗的患者和感染者必须出具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常见机会性感染药物治疗的免、减费待遇。(陶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