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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邮件运毒被邮局发现 长春一卖淫女被判死缓

2004年08月09日 15:31

  中新网8月9日电 据新文化报报道,把冰毒片混在药材、衣物中从云南邮回长春,不料被公安机关发现。近日,卖淫女刘某以运输毒品罪,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报道,现年35岁的刘某曾因卖淫,于1995年6月1日被劳动教养二年。2004年2月,刘某和朋友张某(另案处理)从长春市前往云南省瑞丽市,张某向一个缅甸男子购买了人民币1.5万元的冰毒片,一共是3850粒。两人回到所住的宾馆后,张某将购买的冰毒片3850粒混入衣物、药材中,将装有毒品的药叶和衣物的邮件邮回长春市。

  2004年3月18日,公安机关在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邮局将该邮件查获。经检验,刘某邮寄的3850粒冰毒片重量为347.5克,其中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杨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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