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9日电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人事局在答复市人大代表的《关于降低个体私营企业人才入户标准的议案》时透露:具有干部身份且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民企骨干,有望以人才中心代理的方式,经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深圳已受理了20494名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民营企业占了38.7%。针对深圳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民营企业老板或者个别业务骨干难以调入的问题,深圳市人事局表示,目前正在着手研究关于企业法人代表调入深圳的优惠政策,对于纳税多的民营企业的某些业务骨干,“可以特事特办,经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入手续”。
另据透露,深圳市人事局还在调查研究包括个体工商从业者在内的自由职业者群体调入深圳的问题,目前深圳尚无相关政策。可以得知的一个大致思路是,如果其个人具有干部身份,且自身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条件,可以人才中心代理的方式,经人事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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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圳采用的人才引进标准是《关于引进国内人才来深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所列的5条: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学历,且是本市紧缺急需的技能型专业或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本市紧缺急需的特殊才能,年龄在45周岁以下。(普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