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7日电 因为《暗香》的著作权纠纷,昨日,著名词人陈涛表示,由于沙宝亮在今年4月、5月多场商业演出中演唱《暗香》,并公开声称自己拥有歌曲的演唱权,他已将现代力量公司、沙宝亮共同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已于日前受理此案。
据京华时报报道,2004年3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涛诉现代力量公司一案做出终审判决:“未经陈涛许可,现代力量公司不得使用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
陈涛说,沙宝亮是现代力量公司的签约艺人,他没有《暗香》的演唱权。但今年4月、5月,沙宝亮曾先后在重庆、同里、富阳等地的商业演出中演唱《暗香》。陈涛多次与现代力量公司协商,可沙宝亮接受媒体采访时又说自己拥有《暗香》的演唱权。尤其是7月20日北京某媒体大篇幅推出沙宝亮的报道,一些言论让他非常生气。他感到现代力量公司之前与他的协商都是缺乏诚意的,因此决定把现代力量公司和沙宝亮告上法庭。
陈涛的代理律师刘先生表示,起诉案由有两个,一是针对现代力量公司的涉嫌侵权行为,要求现代力量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安排沙宝亮演唱歌曲《暗香》;二是针对歌手沙宝亮近日对媒体公开声称其演唱歌曲《暗香》是合法的表述,陈涛请求法院予以确认沙宝亮没有《暗香》演唱权。
刘律师还代表陈涛发表声明:“为避免即将采取的法律行动给有关演出单位造成商誉及经济损失,在未经陈涛许可的情况下,有关演出单位应停止北京现代力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约歌手沙宝亮演唱歌曲《暗香》的演出。”
目前,沙宝亮及现代力量公司方面尚不知被诉一事。(陶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