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4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就澳门银行获批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答问时指出,澳门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后不会便利内地居民参与博彩业。
这名发言人称,根据现有法律,人民币不能直接进入澳门博彩业。澳门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后,内地居民赴澳门消费有两条途径:一是可以持内地银行发行的人民币卡在澳门消费;二是可以携带少量人民币现钞,在澳门银行柜台兑换为澳门币后消费。持内地人民币卡在澳门消费,根据有关规定及现行系统设置情况,将不能用于博彩类商户;持人民币现钞赴澳门消费,由于每次只能携带6000元人民币出境,金额有限,一般只能满足内地居民在澳门小额消费支付的需要。因此,澳门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不会便利内地居民参与博彩业。
今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宣布为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提供到内地清算的安排。
该发言人指出,澳门是中国的另一个特别行政区,与内地也保持着紧密的经贸联系,人民币在澳门流通和使用也逐步形成了一定规模。为将澳门人民币业务纳入银行体系、密切两地经贸关系、便利两地居民互访和旅游消费,我们借鉴了为香港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的经验,并与澳门金融界充分交换了意见。现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将为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安排。此次人民银行为澳门银行提供的清算安排与为香港银行目前提供的清算安排在内容上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