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八月三日电(记者 朱晓娟)今日从河南省原阳县检察院传来消息称,该院已对造成“五·一”黄河沉船事故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张胜利、王玉海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二被告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今年五月一日被该县警方刑事拘留,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经检察院批准,于五月十三日被该县警方逮捕。
经检察院审理查明,今年四月中旬,被告人王玉海从郑州花园口游览区信阳渔民处购买一只已被烧毁弃用的机动旧木船,进行简单修补刷漆后,准备用于割草和捕鱼。今年五月一日,被告人王玉海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应其亲戚要求到南岸看戏,自行组织亲戚让被告人张胜利驾驶该船运载。张胜利由于未经培训,无驾驶机动船的经验,当船舱进水时,不采取补救措施,却将船机熄灭,致使船失控翻入河中,除十三人被救出外,造成乘船人十人死亡,四人失踪的严重后果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