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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决定对进口水合肼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2004年08月03日 16:33

  中新社北京八月三日电(记者王进昌)中国商务部今天公布了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自今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据介绍,作为一种化工原料的水合肼,虽然其名称不为人所熟知,但它是生产农药、医药、中间体、染料、显像剂、抗氧剂的重要原料,还用于制造高纯度金属、合成纤维及稀有元素分离,此外还是生产火箭燃料和炸药的原料,与人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国商务部曾于二○○三年十二月十七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法国的进口水合肼进行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和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对中国存在倾销,中国水合肼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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