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日电(记者赵建华)中国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结果表明,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国债建设项目中有三十四个项目由于管理不善、设备不合格以及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存在较为严重的损失浪费问题。
审计署今天对外公布的消息称,二00三年,通过对五百二十六个使用国债建设资金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审计发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白水塘垃圾处理项目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把关不严,对代理商未进行资格审查,在签订合同时,多处违反国际通用惯例,付款方式、期限、索赔等条款明显不合理,已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一千九百万元人民币,还使价值近九千两百万元的设备和厂房闲置。
河南省郑州市供水工程因前期勘察设计失误、建设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各种损失两千七百一十六万元。投资五点六亿元的牡丹江煤气工程因盲目建设、管理混乱、损失严重而停产。
审计公告称,造成部分项目建设效果较差的原因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尚不健全,项目管理比较薄弱。其中,九十个项目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主要采取邀标、议标和指定方式,致使一些无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揽工程,或违法转包,层层收取管理费。
此外,还存在着经营机制落后,建设和运营仍主要依赖政府的问题。不少地方的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基本由政府承担,资金配套、贷款担保和弥补运行经费不足都主要依靠地方财政。项目建成后实行事业管理的模式,造成政企不分,职责不清,机构臃肿,效益低下。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建和环保基础设施国债项目的建设运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