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会日前首次采用电子票决方式决定干部任免。自此,四川省委常委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都将采用电子表决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今年,四川省委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全体会议对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和《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投票表决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四川省委常委会首次采用电子表决器对一批拟任免干部人选进行表决。
《干部任免投票表决暂行办法》对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省管干部任免作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必须有2/3以上常委到会;常委一人一票,对拟任免干部人选逐个进行无记名按键投票表决;缺席的常委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也不另行投票,其书面或口头意见不作为票数统计;表决结果当场显示和公布;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人数1/2为通过,等等。
操作程序为:会议召开前,参会常委们先按键报到;在听取省委组织部对干部任免事项汇报后,对拟任人选进行讨论;在讨论基础上,各位常委分别按电子表决器上的“赞成”、“反对”或“弃权”键进行表决;随后,拟任干部人选的赞成、反对和弃权票数,都现场展现在电子屏幕上;最后,由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据介绍,电子表决干部任免至少有三大优越性:一是有利于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提高干部任免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从选拔阶段向任用决策阶段延伸;二是电子表决系统自身具有的快捷性、保密性和准确性使表决程序更加明确、规范、科学;三是以“票决”方式替代过去的“举手或鼓掌通过”,“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有利于让每一位决策者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刘裕国)